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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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生态村建设应做到“五个结合”

更新时间:2006-08-30 14:54:00点击次数:1978次

自从今年4月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在我市农村广泛开展以来,以净化、绿化、硬化、沼气化为重点的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党群干群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二是个别村没有抓好村级规划。三是有些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形式主义和“一刀切”的现象。四是有的村创建活动缺乏长效性。因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建文明生态村应与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

在创建活动中,首先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在破除陋习、改善人居环境中从我做起,从本村抓起。其次要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调动起广大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引导村民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二、创建文明生态村应与发展经济相结合

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文明生态村建设物质的坚实基础。对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乡村和贫困户,应建立机关、团体帮扶联系点,组织农业、法律、科技等方面的专家,深入开展智力与项目双帮扶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与调整农业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要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是对新企业要扶持,对老企业要给予指导,拓宽融资渠道,大力缓解民营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环境,对于收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及生态环境,各级各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彻底整治。三是加强诚信教育,推进依法经营、文明经商,以更好地发展和巩固文明生态村的创建成果。

三、创建文明生态村应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创建文明生态村是一个系统工程。抓修路、栽树是非常必要的,但绝不仅是这一项任务。省委提出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是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实现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的战略举措。从这个意义上讲,创建文明生态村,必须文明、生态一起抓,软件、硬件一起上。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创建文明生态村应与镇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要搞好创建活动,科学规划必须先行。应按照省制定的总体目标,坚持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尤其是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更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不搞统一标准,不搞强行推进,做到一村一图、一村一策,使创建活动与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创建文明生态村应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

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必须建立长效建设管理机制。一是应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的组织指挥体系和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定严格的督导、考核、评价措施,防止把创建活动变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应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联系点和工作责任,使部门职能工作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三是应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机制,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推进民主管理,激发群众热情,使创建活动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四是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达标了就挂牌;出现反弹就摘牌,让创建单位始终保持紧迫感、责任感,不松劲。只有建成一批,巩固一批,文明生态村创建才能保持旺盛的活力。

(编辑:市政协驻蠡县委员活动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