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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市“人才强市”战略体系的建议

更新时间:2006-08-28 14:53:00点击次数:2076次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区间“人才争夺”愈来愈激烈,许多省、市加大了实施人才战略的力度。近几年我市虽然强化了“人才强市”的理念和措施,人才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现有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二是培养和吸纳高层次人才的能力比较薄弱。三是人才开发机制、预测体系和评价体系还不健全。四是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体制障碍还程度不同的存在。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强市”的战略体系,强化人才战略实施力度,是当务之急。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重点围绕提高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制定各类人才能力培养标准,完善继续教育体系。要重视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方式,把学校教育与校企挂钩的技能教育结合起来,要特别注意通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实践培养人才。要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形成多层次、开放式、覆盖全市的终身教育网络。

二、在重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同时,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在引进人才上,要采取特殊方式。如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联带引进等。在吸引人才上,要制定特殊政策。对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需用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应准于超编进入;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在留住人才上,要明确特殊待遇。对来我市工作的国内外知名专家,鼓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补助费,财政也应给予一定支持。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引进市场机制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并加强职业化建设和契约化管理。要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要认真清理以不同所有制为依据的人事规定。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评选、社会保障、人才落户、人才培训、人事代理、科研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应给予非公有制单位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政策待遇。

四、健全人才的科学评价与统计预测体系。更新人才评价标准,克服人才评价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引进、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市人才统计调查,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制订和实施我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并组建“人才储蓄银行”。

五、优化具有我市特色的人才环境。凡学术、技术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的我市各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无论在任何工作单位均应给予我市“特级专家”认定,在政治、经济上给予特定的待遇。建议设立“保定市杰出人才贡献奖”、“保定市英才伯乐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保定市杰出人才贡献奖”荣誉称号。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猎头公司”,鼓励外商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来我市兴办人才中介机构,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向专业化、产业化、信息化发展。

六、在培植科研机构“扩张”中凝聚人才。在加强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科研院所发展的支持力度。把鼓励和支持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知名中介机构来我市设立分院、分所、分支机构当作“重大项目”来引进,来运作。从而增强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力和集聚力。

(编辑:九三保定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