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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更新时间:2020-01-19 14:08:27点击次数:2298次

发布时间:2020-01-1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20117日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赤光明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认为,2019年,市政协常委会在中共保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赞同常委会提出的2020年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要求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协商民主建设、履职制度建设、更好凝聚共识和政协自身建设五个方面持续发力,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保定日报》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