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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建议》的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更新时间:2006-05-29 09:21:00点击次数:3071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建议》从“十一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了“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思路,概括地说就是要以实现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强大动力,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重要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按照这一基本思路,《建议》要求,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吸取了人类文明的成果,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使我国经济在“十一五”这个关键时期继续前进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还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发生着重大变化,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解决发展不全面、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紧迫,缓解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已经提上重要日程。在新的更高发展平台上,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要牢固树立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十一五”时期,是把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这五年如果取得重大进展,就可以为后十年的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从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耽误不得,更失误不起。《建议》以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为一条红线,力求贯穿于“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而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一)坚持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具有诸多有利条件,但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的因素尚未根本消除,还存在不少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国际经济环境也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这些都可能造成经济波动。因此,必须全面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水平,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努力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发展空间的战略举措,是缓解国际贸易摩擦、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把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和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和条件,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要保持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坚决抵制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农”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真正发展;没有农民的富足,就没有国家的持久繁荣。只有近8亿农民都加入到现代化的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的全局,实现长期持续的发展;只有广大农村明显改变落后面貌,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建议》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的高度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思路,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搞好乡村建设规划,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把国家政策扶持与农民辛勤劳动结合起来,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开辟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新渠道,稳步推进城镇化。

(三)坚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这是化解资源环境约束,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九五”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转变,经济发展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占全世界的4%左右,但原煤、钢材、水泥的消耗量分别占全世界消耗量的31%、30%和40%,石油、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分别达到40%、6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经超出环境容量。这样的经济进长方式,既不符合国情,也会引发各种矛盾,最终难以为继,已经到了需要刻不容缓地加以转变的关键阶段。

《建议》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式方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抓紧建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国民经济体系,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要采取更加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四)坚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我国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重和宏观经济运行不稳定的重要原因。针对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大而不强、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技术水平低、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等现状,《建议》明确提出,要努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建议》要求,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中心环节,不断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制造业,特别是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天航空等技术产业。要继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构建技术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就业多的产业结构。要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和市场潜力大、能源和资源消耗少的服务业,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把能源产业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要着力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加快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进一步完善水利、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

(五)坚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开发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经济都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地区之间发展的差距仍在拉大,公共服务水平差别较大,生产力空间布局不合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建议》要求,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坚持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并突出强调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建立区域间互动机制”两大重点这是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整体战略部署。

《建议》从各地区的实际出发,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协调发展的要求,明确了各区域的发展导向和总体思路,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同时提出,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思路,是优化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措施,必须科学规划,抓好落实。健全区域之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等要求。这些机制体现了发展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效率原则,体现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现区域之间优势互补的共赢原则,更体现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平原则。互动机制的完善,将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已经成为经济大国和贸易大国,但一些产业的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大量关键设备依赖进口,科研开发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是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环节。必须看到,没有创新的发展是难以持续的,仅靠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成不了贸易强国。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到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才能加快发展的新阶段。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只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机会和新动力,才能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持久的技术支撑,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才能有效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也才能真正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建议》指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这是中央综合分析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作出的又一重要判断,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政策导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促进产业与技术、经济与科技紧密结合。

(一)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创新是推动国家不断创新的重要动力。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框架。要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发挥其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使其更具活力。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健全国防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形成符合区域资源和产业特色要求的科技布局。要加快发展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

(二)高度重视原始创新,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要着眼长远,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切实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支持原始性创新研究,不断增强科技持续创新的能力。要集中力量,瞄准信息、生物、海洋、航天、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超前部署高技术研究,抢占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前沿技术制高点,积极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

(三)大力推进集成创新,促进重要产业跨越发展

要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跨学科和跨产业集成,在信息、能源、资源、环境、农业等关键领域,攻克一批重大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实施一批科技和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努力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我国产业技术水平

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坚持开放式创新,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消化吸收更好地结合起来,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要依托重大工程,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在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装备、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装备、集成和关键设备等领域,促进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促进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技术和知识的再创新。

(五)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形成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构建鼓励自主创新的激励制度,是实现创新的根本条件。要以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形成激发创新积极性、鼓励创新行为和提高创新回报的外部环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科技结构,整合科技资源,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实行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要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加快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

《建议》既是“十一五”发展的建议,也是今后五年改革的建议。突出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是《建议》的鲜明特点。早在“九五”时期,我们就提出了要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十五”时期,又进一步提出要对经营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但转变和调整的效果还不够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未理顺,市场环境驱动市场主体采取粗放增长的市场行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到位和资源价格不合理,企业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的动力就不足;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行政必然过多地干预企业投资经营活动;财税体制不健全,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引发一些地方盲目攀比,盲目扩大投资,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因此,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要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通过强化制度约束和完善激励机制,形成新的利益导向环境,使企业、政府部门和其他主体的行为切实转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上来,转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转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建议》指出,我国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构造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生产经营、投资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活力,就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要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的力度。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加强和改善服务与监管,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通过深化企业改革,真正使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决定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必须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物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在控制价格总水平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价格结构,重点理顺水、电、煤、油、气和运输等基础产品的价格,合理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价格和收费。要继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要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加快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四)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利益协调一致的经济调节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处理好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上下左右协调的利益机制,关键在于完善财税体制。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的财政体制。要继续完善税收体制,逐步统一各类企业所得税,形成规范的企业税制;扩大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试点范围,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调整和完善资源税,推动资源节约。稳健、高效、安全的金融体系是市场体系的中枢神经系统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加快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健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五)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外市场紧密联系的背景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应地要求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和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能力。要积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落实以质取胜、科技兴贸的要求,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把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到境外投资,扩大我国发展的市场空间,提高资源保障程度。要深化经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妥善处理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纳入发展的内涵,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又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历史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都可能凸显。我们既要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又要立足国情,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建议》明确提出,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做好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调节等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在充分发挥市场引导就业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改革发展的“减震器”,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社会安定的“稳定器”。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稳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入分配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加快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

必须下更大的气力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切实改变社会事业薄弱的状况,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国运兴衰,百姓福祉,根本在于教育。要继续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优化调整教育结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健康和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最基本需求。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既关系社会和谐,又关系全面小康。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责任,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疾病预防、医疗救治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三)建立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管理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和谐基础。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完善社会纠纷调处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渠道,使群众有反映和申诉问题的途径,有效缓解和疏导矛盾。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建议》提出的基本思路,是学习和领会文件全篇的基本线索,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级党组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基本思路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让我们团结起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扎实工作,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胜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奋力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编辑:曾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