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论坛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协论坛 > 正文

建设和谐社会基层政协工作宜“小处着眼”

更新时间:2006-12-20 13:49:00点击次数:2031次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协委员有良好的才智基础,有联系广泛的社会关系,有负责一方的独特条件,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为人民政协添光彩,为政协委员留美名,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是摆在广大政协委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协委员宜“小处着眼”,从实际出发,不说空话大话,干实事,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都得到合理协调的社会。人民政协是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团结面广,联系面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政协委员大多来自基层群众,来自生产实践的第一线,最了解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最易做他们的说服教育工作。因此,政协委员在建言献策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着眼点和归宿放在服务人民群众上,放在促进社会和谐上。

注重发挥负责一方的优势,努力在身边建设一个和谐的小环境。政协委员大部分是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是社会的精英,一言一行都有引导示范作用。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要从我们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建设一个和谐的小环境,以实际行动做践行和谐社会的模范。一是做建设和谐企业的模范。要建设独具特点的企业文化,保障好员工福利,及时有效地化解内部矛盾,认真做好制度创新和技术革新,使企业内部更加团结和谐,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二是做建设和谐单位的模范。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给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使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形成工作上互相配合,感情上互相支持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建设和谐家庭的模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了社会才会更和谐。建设和谐家庭,要尽到四责:尽到家庭之责,使夫妻感情更融洽;尽到教育之责,使子女成人成才;尽到赡养之责,让长辈晚年更幸福;尽到团结之责,使邻里关系更和睦。

小事不小,小事实在,政协委员只要把“小事”做到位了,那就是模范委员。

《保定日报》2006年12月6日 B2版 (编辑:李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