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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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更新时间:2008-04-03 15:03:00点击次数:2038次

科学谋划,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建设在我市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在于:首先,加强中小城镇建设,先将大城市的景观布局、先进文化等现代化理念引入中小城镇,再向农村广泛转移,可规避大城市与农村直接对接时存在的种种困难,有效推动农村面貌、文明程度等方面的改善;其次,中小城镇是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场所,也是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和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化的训练基地;再次,中小城镇是农业产业化的支撑点,是汇集农产品加工和集散的重要场所。

我市中小城镇发展的现状是:发展较快,逐渐确立了其在农村地区的核心地位;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镇;城镇的投资和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环境日趋好转;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地位日趋重要,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存在的问题:人口聚集规模小,非农化程度较低;镇区面积规模小,小城镇密度低;乡镇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实力偏弱;财税收入上缴过多,自身留成过少,造成了小城镇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基础建设投入乏力。为此,我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城镇建设放到战略高度来抓,使其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二、根据我市各地的区域特点和在大北京圈建设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建设方向,做好城镇功能分区。

三、以城镇建设为契机,抓好管理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中,一定要留出适当的名额招聘对口专业有学历的专门人才;对现有乡镇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新时代城镇建设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改革管理理念和方式;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乡镇干部在当地“下海”,走上城镇建设生产第一线。

四、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将上级分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集中到重点城镇,为大造产业集群准备好预留地指标,鼓励分散在乡村的企业向城镇集中转移。

五、加大城镇财税自留比例,拓宽城镇融资渠道,探索城镇经营方式,逐步积蓄财力搞好基础建设。

九三学社保定市委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