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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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强化污染整治

更新时间:2006-12-28 15:00:00点击次数:1894次

今年第三季度保定市政协组成有关常委、委员和专家参加的调研队伍,在市政协主席王庆明、副主席孙建恒、赵敬章、张国立、徐铁麟的指导带领下,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扎实的调研,提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污染整治,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案》。

调研组指出,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努力,通过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等一系列的措施,环境质量情况得到改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主要有重经济发展轻环境治理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和小城镇生态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认为,保护环境,强化污染整治,必须下死手,用硬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 把环保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来抓。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事业,应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各级领导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关键,应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下大力来抓。把大家的思想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加强环保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当前,宣传教育的重点应在实现“三个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实现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并重,就是要从指导思想上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中减少污染。二是,实现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就是要改变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环保的状况,形成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环保的格局。三是,实现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就是要适应新形势,加快体制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第二,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四个一批”。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减轻污染的根本性措施。当前,应突出抓好“四个一批”:一是加快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依法关闭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二是着力改造一批企业,以造纸、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减少污染排放。三是重点监管一批企业,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逐年削减其排污量,届时达不到目标的,实行停产整治。对矿产开发严格控制,并加大监管力度。四是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于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达不到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对违反环评规定的项目、不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应加强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真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控制新增污染。对保定市上游河流加大控制力度,严防死守,绝不允许污染物进府进淀。同时,对位于环境敏感地区、隐患大的企业和设施,该治理的要治理,该搬迁的要搬迁,该关闭的要关闭。加强环境安全设施建设,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第三,把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点,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扶助。

在政府增加环保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应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重点是加快重点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产品标志认证;加大对回收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做到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并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相关企业的废弃物资源化链接上有所突破;督促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推行污染治理设施产业化、运营专业化和市场化;加快市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尤其是加强对生活污水收集的管网和雨水、生活污水分流的管网建设,真正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同时,尽快将两库联通、回补一亩泉、改善市区水环境三大工程纳入市区建设规划,付诸实施。打造河道还清、穿府济淀、绿色长廊的新景观。

第四,把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抓牢抓实,努力构筑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和科技体系

在工业发展中,应限制那些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建设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链、产业链和资源消耗少、能源利用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要重视农村环保工作,推动发展循环农业。加快重点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恢复植被,提高地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土壤、农业和乡镇污水、垃圾污染问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乡村环境整洁。

第五,把部门联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是全社会、全民的责任和义务。仅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是解决不了的,必须人人参与,齐心协力,整体作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优势。例如,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政绩优先环保一票;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督;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部门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银行部门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的企业一律不放贷,对积极治污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环保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服务工作,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第六,把环保队伍建设好,使其真正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当前,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应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下设机构,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各级政府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机构建设标准,核定人员编制。环境监测站和环保监察队列入全额事业单位。将环保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环保收费应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现象。二是严格人事计划管理,把住进口,疏通出口,调整人员结构。凡环保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满编和超编的,实行人员冻结,除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环保专业毕业生外,原则上不再进人。着力解决环保人员增长过快过滥的问题。三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下大力解决环保专业人员较少,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从推动环境与发展的全局考虑,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经济增长的形势下,确保实现国家提出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 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步伐。

人资环委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