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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保定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建议案

更新时间:2006-06-01 09:05:00点击次数:2268次

(2005年9月27日市政协十届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提出的新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为贯彻中央这一重要部署,落实市委的具体要求,加快构建和谐保定的步伐,市政协主席办公会确定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困难群体帮扶三个重点问题,于六月下旬组成28名常委、委员参加的三个专题调研组,由李森常务副主席和孙建恒、徐铁麟、闫立英几位副主席带队,冒酷暑高温,深入到25个县(市、区)的40多个乡(镇)村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听、看、问等形式,共召开各类座谈会30余次,接触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及群众上千人次,既看到了在构建和谐保定中取得的可喜成效,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这次调研非常重视,为委员们知情和参政议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在构建和谐保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略)。

二、存在的问题(略)。

三、几点建议

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央的根本治国方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解决困难群体实际问题,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保定的根本大计,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在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上下硬功夫。

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担负的主要的公共服务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构建和谐保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从中央和省、市要求及形势赋予的任务看,我们执法队伍的素质要与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相适应。

1、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把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作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议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继续做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每年都要根据形势要求和在执法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制约执法人员执法不公行为的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大案件的听审制度,要把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完善公正执法的监督机制。各县(市、区)、乡(镇)重点抓好基层两委班子和综治组织建设,综治机构要做到人员、职责、经费三落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所管辖区域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2元的标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事业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全市各级政法部门都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一降两提高”:即降低发案率,提高案件的侦破率,提高案件审结案率。

2、科技强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要有计划地增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科技投入,减缓警力不足的矛盾,向科技要稳定。当前除增加市级科技投入外应注意到县级增加科技投入,有条件的县(市)也要逐步增加乡(镇)村的科技投入,从而强化科技防范,使技防上新水平。在城(镇)与乡村结合部交通要道、社区、重要公共场所、重要企事业单位应加强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对社会治安的控制力度,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3、切实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把群防群治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把着眼点放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切实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民调、治保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治安防控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联动,专群结合、点面共进,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和谐重点在基层,稳定重点在基础。要加强宣传和组织推动力度,形成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保定的总目标,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延伸工作范围,加大创建力度,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推动创建工作向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平安市场、平安社区、平安村庄延伸。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矛盾隐患部位加大排查力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区别情况,因地因事施治。应尽快完善网格化布警机制,筑牢基层防线。全市农村都应在落实“一体四防”防控体系上做出成效,特别是一些不落实的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推进农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二,在切实落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措施上下硬功夫。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农村管理体制的革命性变革,“四项”民主制度的建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改善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程。

1、要在宣传、教育、培训,转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民主法制观念上做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过程,也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和不断规范行为的过程。要大力加强乡村基层干部对民主政治建设重大意义和如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教育,扎扎实实对农村各级干部进行系统地培训,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做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跟上时代步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上来。同时要注意教育引导农民在正确行使自己权力的同时,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把民主的诉求纳入合法可控的轨道。宜将党和政府有关重要政策法规印发所有农户,以便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创办农民夜校,把学科技、学法律、学民主政治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农民自觉投身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去。

2、在健全民主政治制度、完善程序、形成规范上用力。建议借明年村级班子换届的契机,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年”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把基础打好,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应按中办[2004]17号文件要求认认真真抓好落实。建议市里拟出样本,各村因地制宜,修订、补充和完善,最后行文,使之真正成为内容全面、条款严细、操作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农民自我教育的准则和行为规范。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组织体系有关制度。包括制定理顺两委班子关系的制度、两委联席会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制定村级干部工作条例,明确责任、权力、义务和罢黜措施。三是落实村务公开整改建议书制度,健全民主政治建设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格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3、在落实领导责任制上叫真。真正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总责,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特别是县、乡两级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双基工程)做为基础性工作。克服一般号召,每个领导抓一个后进村,实行抓点带面责任制,下苦功夫、实功夫把农村“双基”建设好。基层组织建设要结合中央部署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为重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以建立健全四项民主制度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的四项民主权利,(即民主选举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全面加强农村“双基”建设。市、县要制定三年规划,并认真研究考核验收机制,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把农村基层基础打牢,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执政地位,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第三,在切实落实困难群体帮扶措施上下硬功夫。

困难群体涵盖面比较广泛。重点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户。

1、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建议政府要下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对下岗再就业工作的考核力度,尽快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协调互动机制;要下大力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多数县的二轻、供销社系统改制后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的权利保障等这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寻求办法解决其困难;要继续增加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经费,省、市明文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应尽快落实。同时要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协助员的社会保险工作。

2、农村低保制度是打破“二元社会”结构、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鉴于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和构建和谐保定的战略目标要求,建议把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我市农村低保制度作为重要任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如期完成省政府提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要求。同时,在帮扶困难群体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要积极克服困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市县乡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并坚决杜绝挪用、占用现象。建议纪检、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对扶助困难群体的专项资金加强检查和审计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在扶贫资金项目运作中,我市应根据产业结构、地域特征和实际情况,允许基层在选项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使扶贫资金使用趋于合理,产生良好效益。关于农村“五保户”的救助,根据外地及我市部分县的经验,建议我市对农村“五保户”采取切实和灵活办法,使救助资金得到保障。   3、建立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应尽快贯彻落实《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建立我市城乡贫困人口救助体系,筹集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使广大贫困弱势群体及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构建和谐保定涉及诸多领域,市委、市政府已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我们针对以上三个构建和谐保定基础性重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供市委、政府在工作中参考。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