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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视察《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更新时间:2008-08-26 14:04:00点击次数:2010次

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7月31日,市政协副主席刘建立率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团首先实地视察了河北建设集团、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保定供水总公司,详细了解企业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情况,并听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情况汇报。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截至6月底,我市有2.8万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涉及职工68.6万人,比去年底增加4万余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68%,比去年底增长了2个百分点;涉及农民工16万余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54%;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2718家,涉及职工30万人。

视察完后,视察团就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等方面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座谈。刘建立指出,《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效果显著,表现在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管理,劳动者维权意识能力增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增长,劳动者收入大幅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组织、推动作用。宣传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涉及到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希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协调联动,携手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保定日报》2008年8月2日A2版 (编辑: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