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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直接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必须结合保定实际,科学制定乡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并分步实施。为此,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完善规划标准。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长期积累的“三农”问题的总抓手,适应未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扩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二是突出建设重点。把改造提升乡村路网、电网、通讯网络,综合治理乡村面源污染,整治乡村河道、完善乡村水利基础设施,解决乡村教育、医疗、文化设施落后问题,作为重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三是注意精准施策。针对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的客观事实,补齐存在的短板,其中,拓宽乡村路网,突出解决单行道造成的会车难问题;实施电网扩容,把通讯网络延伸到尚未覆盖的乡村区域,解决少数乡村存在的用电难和通讯难问题;解决乡村面源污染问题,可采取生物质发电等多种形式。
四是注重多元投资。按照“多予”与“放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多渠道投融资模式,解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完善招投标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利用。
五是坚持建养结合。改革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归属,按照建设与养护相衔接的要求,明确建设与养护责任,完善维护管理的体制机制。